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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7章 为什么带着孩子自杀(第1页)

春来不知是几月,一场雨一场寒。

这是阿幸流鼻涕的第十八天,谢徴每日都要把帕子在河道里反复搓洗后给她擦脸。从宫里带出来的帕子本身就很软,被谢徴搓洗了这样久的时日,但还是把阿幸给擦痛了。

嘴巴一瘪,立刻哭了出来。

她是不会讲话的,但是她会哭,哭也没有什么声音,嘴巴大张呼气,眼泪像两碗清水面条。看的谢徴心都要碎掉了。

他吹了吹阿幸的鼻子,摸了摸她一头乱七八糟的头发,安慰道:“一会儿阿父给你买糖人吃好不好?好阿幸莫哭,你瞧阿狺就不哭,是不是?”

被指到的阿狺浑身毛发打结,四仰八叉的在石板上蹭痒痒,听到谢徴叫自己,很适时的“嗷”了一声。

好乖的。

谢徴忍不住叹了口气,怎么好好的一个小儿郎,又变成了狗。他抬头看天色,正值清晨,云雾初开,金乌未显,白得不白,黑的不黑。

地处缙朝最南方,原本是后昭的国土,约莫三年前,缙朝吞并了宋氏后昭,魏仁择将四十一座城拆分为两个州,彼时是谢徴命名题字,未多思虑,落笔白纸“同风”二字。

天下归一,四海同风。

谢徴脚下站的正是同州城,距离从东宫大火中扶摇云上的那日,从中州到同州,他们走了足足一个月。

他乔装成落难丧妻的书生,时隔一年多再次来到了同州城——去岁巡境的第一程就是南地同风二州。

宫中锦缎换作了布衣,灰扑扑的一身乌云似的穿在谢徴身上,短了的袖子露出一截皓白的腕,半绾长发,眼神温和,倒显出一股不争不抢的极净莲质。

“你家娃娃饿了。”

早早挑着扁担出摊卖汤圆的老伯提醒谢徴。

谢徴搂住阿幸在街角的台阶上坐,一面用帕子擦她脸上的小河流,一面对那卖汤圆的老伯微笑:“想来是的,请问,能不能卖我一碗汤圆??”

阿幸闻言,手指头放进嘴里,期待的眼光就都落到对面那炊烟袅袅的锅里。

老伯用后昭话说:“六文钱,一碗八个。”

很便宜了。

谢徴瞥口的用后昭话说:“眼下我还有三文,能否给我五个呢?”

老伯从蒸气后头钻出来,将他一看:“缙人来的?你四肢健全,拖女带狗,怎么好讨饭的?”

后昭旧民总是将同风二州以外的缙朝人,习惯性的分割开。

谢徴没有讲话。

他在听“讨饭”两个字,想到了魏芙蓉和他一文钱的故事,想到他那句“人到困境了,连小孩子都会变得很可怕”。

卖汤圆的老伯又说:“饿不饿?饿了多少天?”

谢徴如实道:“我饿了四天,我的女儿昨夜吃过一个饼。”

“四天?”老伯哎呦哎哟起来,中间穿插了纯真的后昭话,谢徴没有听出来什么意思,估摸着是惊讶得呼天喊地那种,类似于缙人的“老天爷”这样。

老伯说:“你就是把狗宰了吃了也不至于挨饿啊!”

“是啊,眼下比较拮据。”谢徴摸了摸阿狺的狗头,“麻烦您了,请卖给我三文钱的汤圆吧。”

阿狺很乖的,说实在谢徴有点赧然,因为阿狺实际上根本不需要他喂,每天自己会消失两个时辰,空着肚子出去,回来肚子就变得鼓鼓囊囊。

谢徴不知道他是去偷吃谁家的鸡鸭了,总之同州城内没有野山,自然也不会有野物了。

至于阿幸,阿幸已经跟着他吃了五日的干饼了——用当掉的最后一件锦衣。

谢徴自己则饥肠辘辘,有的时候一日只能吃一口东西。还行,在赶路的时候只要阿幸握住他的指头,只要阿狺跟在他的脚步后,只要太乌在,都还甘之如饴。

太乌。

谢徴眯着眼躲掉渐渐升起的太阳光。

太乌已经消失了六天,至今没有下落,谢徴不知道从何找起,那么大的一个活人,那么显眼一个黑色皮肤的人。

用最后的三文钱换来了五颗汤圆,阿幸吃了三个阿狺吃了两个,谢徴喝了剩下的浓稠的热汤后,斜跨一个突兀的绣花包,拉着阿幸转过这条小街。他甫一抬眼,半截溪水流入眼帘。

同州境内有无数条溪水,人们出行摇桨行船要比走路快捷的多,是名副其实的水乡。故国后昭的语言在这片土地上仍被百姓们使用,谢徴听不懂很多也说不太来什么,因为他自小觉得缙朝总有一天会收服后昭国,自然他们才最该学缙语。

阿狺来咬他的裤脚,阿幸吸溜着鼻涕,谢徴蹲下来指向溪水对面的一排房舍,轻声道:“晚上就去那里吃饱饭吧。”

一个月来他们风餐露宿,住过野庙睡过草垛,躲躲藏藏,遮遮掩掩,饭都吃不到,更何谈吃饱呢。

于是阿幸猛猛点头,手指头在地上写:现——在——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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