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日日挣扎在生与死之间。
她对痛苦的耐受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。
时夕瞪大眼睛啊了一声,飞速派人准备药剂,给她来了一针。
其实这么久了,这种程度的镇定剂对她的作用已经不大,只是稍微限制她的行动,让她不要伤害到自己而已。
“林栀,林栀,你觉得怎么样了?”
她睁开眼,轻呼出一口气,“能怎么样,快被你吵死了这样。”
时夕心头一松,骂道,“神经病。”
林栀躺着,出神的看着头顶白刷刷的天花板,“时夕,我觉得好无聊啊。”
时夕哼了一声,二十七岁,她做出了别人一生都做不出的成果,报了二十年前的灭门之仇,她的人生几乎没什么遗憾了。
天才这种东西,实在是人生开挂器,他们两个都开了挂。
时夕认识林栀很多年了,从十一岁到二十七岁,也就是说,时夕被林栀整整折磨了十六年。
两个人的关系,用孽缘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。
他们的年纪相同,同样的少年天才,他们甚至同样说一口流利的华文。
同一年进入g大的同一个专业学习,从本科开始,硕士、博士,两人都在一起。
他们以一种别人看来不可思议且势均力敌的速度连连跳级,将比他们大很多的同学们一次又一次远远地抛在后面,望尘莫及。
对于时夕来说,求学和做学术像是在进行一场超长马拉松比赛。
他先天有着远超过同一的人的体能和极度发达的运动神经,并且自信能够跑到第一名。
事实上确实是这样的。
但是就当他得意的想要回头看看远远落后的人群时,蓦地发现,林栀就不紧不慢地跑在他旁边。
见他看过来,还能悠闲地龇着大牙跟他乐,“hi~”
他一开始完全不可置信,心想,老天爷你有我一个跑得快的天才选手不就够了,怎么还有一个啊可恶!
他跑得更快了。
然而一偏头,那个阴魂不散的身影还是笑着挥手,“hi~”
渐渐地,他妥协了,他接受了现实。
他安慰自己,在这条路途遥远的艰难旅途中,有个跟得上他速度的同路人也不错。
于是他做出了热情而友好的回应。
他微笑,说——
“hihihi!hi个头啊你!魔鬼!”
哼!果然还是很气啊喂!
如果不是后来两个人的主攻方向不一样,恐怕时夕真的会在某个大雨倾盆的天气里,疯癫地在大雨中狂奔、呐喊。
他会浑身湿透地张开双臂,任由大雨冲刷他俊俏的脸蛋子上的泪珠儿,对着天空大喊出那句古话。
“苍天啊!既生瑜何生亮啊!”
苍天说不定还会应景地降道雷,劈焦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