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才不会让你找不到……好好好,我教你就是,反正将来,也是要由你传给咱们家孩子的。”
说话声,一路渐行渐远,只剩下地上那庞大的尸体,隐约间,看似僵硬的手指,似乎微微一动……极乐佛原本要去的地方,在东南数百里外。
那并不是什么城镇乡郡,而是一处市集,往来的大道边上,高高架起的牌楼上,挂着陈旧的匾额。
聚绫集。
每年方圆百里最大的布商集市,便在此处春秋二季。
因为交通顺畅,渐渐也多了驿站客店,每日也会有附近村落的商贩在此交易,白日里的繁华程度,并不逊于就在不远的襄郡。
这里最为远近皆知的,却不是这里的绫罗绸缎,罗二爷的布庄,在红绫阁的艳名下也要甘屈第二。
红绫阁不一定有最漂亮的女人,却一定有最听话的女人。很多人都说,在襄郡的千金楼你只能让女人为你写诗,这里你却可以让女人为你吃屎。
所以尽管那些自命风流的男人都说自己最常去的是千金楼,晚上红绫阁后门外的那条土街,却比任何地方都热闹的多。
这就是男人。
摧花盟的男人都是离不开女人的人,但他们这次并不能太过招摇。不引人注意而得到女人的方式,最方便的就是青楼。按这次聚集过来的这些人的千奇百怪的恶癖,红绫阁是最合适的寻欢场。
所以他们约定的地方,就在红绫阁北不到千步之处。
那里本是一家布商集市时的临时住所兼库房,不过现在,布商留在这里的管事一家除了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儿外,尸身都已经烂透在后院的泥土里。
那个小姑娘,也并不比死好多少,她被赏给了这次行动的先锋,鬼鹰寨的两个当家——两个看见女人痛苦才会打心底高兴的怪物。
如果不是有个深深的地窖,恐怕全市集的人都能听到那凄厉的惨叫。
想必是昨晚在那小姑娘身上得到了很大的满足,恶鬼和血鹰两个当家的此刻看起来仍然有些疲惫,血鹰甚至没有进屋,就那么坐在了门槛上,像女人一样打理着自己的指甲。
长而锋利的指甲,就象十把锐利的刀。
他不需要进屋,他听自己的老大的任何话,恶鬼答应的任何事情,和他自己答应的没有任何区别。
此时恶鬼刚刚确定完自己要做的事情,有些轻蔑的撇了撇嘴,道:“赵老大,你安排那些不如我们兄弟的人去对付老和尚和臭道士,却让我们兄弟去斗几个娃娃,你这算是瞧不起我们么?”
坐在上座的赵玉笛悠闲的捧着站在身侧的王落梅的玉手抚摸着,还不等他开口,几个被提到的人先喊了起来,“什么叫不如你们兄弟?恶鬼老兄,是不是想出去比划比划?”
“他妈的,老子就算打不过你,也不能就这么算了!你们兄弟划下道来吧!”
“好了,安静。”
赵玉笛淡淡开口道,“恶鬼兄,极乐佛现在还未赶到,想必出了些事端,这里人中,的确你的功夫好些。但也正是如此,才会把那两个年轻男女,交给你们兄弟对付,或者说,交给你们鬼鹰寨对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