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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章 第二十八杯茶(第2页)

最好便是从根源上杜绝麻烦,让人看见她也不会想起芙蕾雅普林斯,至多也只是相像,却不敢确认。

她出门前又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放在桌上的流麻,她将流麻贴在脸颊边上,再三思量之後还是决定带在身边。

再破例用一下魔法吧。

芙蕾雅的卓越魔法天赋承袭自冰霜巨人,但魔法流派却来自神後弗丽嘉亲手教导。

弗丽嘉是被女巫养大的,她本人十分擅长魔法,神王奥汀曾夸赞过,弗丽嘉是阿斯加德最厉害的魔法师。

芙蕾雅有天赋也有好老师,所以对她来说,使用魔法简直像是吃饭喝水一样简单。

她根本不需要念出咒语,便能轻易达到目的,她只是稍稍擡起手,流麻周遭便泛起无法忽视的亮银色,原本就金闪闪的亮片,更是显得闪闪发光。

芙蕾雅的手指心满意足擦过亚克力光滑表面,有了魔法的加持,便不会有人看清亚克力的真容,普通的磕磕碰碰也无法在亚克力之上留下划痕。

她嘿嘿笑着,将亚克力放进小包之中,方才踩着高跟鞋离开公寓,在关门之前,她依旧不忘和玄关处的金苹果挥挥手告别。

她的新邻居似乎十分想要早些住进来,这些天疯狂赶着装修进度。

芙蕾雅离开前又小心翼翼的探着脑袋张望了一眼,早上遇见的黑人大叔还站在屋内,他坐在已经摆好的沙发上,目不转睛盯着面前的笔记本屏幕。

芙蕾雅觉得黑人大叔实在是太辛苦了,居然一边要工作,还要帮朋友监工。

他的朋友怎麽一点也不知道照顾一下他,哼,或许他们根本不是朋友。

她那个不讨人喜欢的邻居,极有可能是黑人大叔的领导。

领导要求黑人大叔监工工作两不误,所以黑人大叔才不得不在这个嘈杂的环境之下,还要苦着脸工作。

她的新邻居可真是个坏蛋资本家!

在她做出猜测的同时,她的脑子里出现了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,指着黑人大叔的鼻子一顿臭骂:“要是一周之内装修不好,你就等着被辞退吧!你还想要工资?我吩咐的事情做不成,你一分钱也别想拿到!”

一定是的,要不然这世上有谁会喜欢,一边工作,一边监工呢,这简直是太刻苦了。

黑人大叔的遭遇,让芙蕾雅不免想起提姆,提姆也总是这样,不管什麽场合都不能放下工作,可恶的布鲁斯韦恩,亏提姆还一直帮他说好话,就知道压榨提姆!

芙蕾雅下定了决心,等她搞定有关马罗尼的事件,她一定要——把这帮坏蛋资本家,一个个全都曝光,她一定要给黑人大叔和提姆,争取一个更好的工作环境。

要,要是主编不让她写,她就去找托尼,问他借钱收购哥谭日报!

虽然她极有可能还不起钱,但是她相信托尼要是收购了哥谭日报,是绝对不会後悔的,毕竟他们有王牌记者维姬维尔呢。

等等,维姬是金发,还是个极其明艳漂亮的姑娘。

不行,她得让托尼那个坏孩子离维姬远一点,她可不希望自己新朋友被花花公子霍霍。

芙蕾雅果断放弃了让托尼收购哥谭日报的想法,倒不如让提姆来,如果是提姆——

等等,她不能总是麻烦提姆的。

她双手啪得拍在脸颊两侧,也不管妆花了没有,大踏步走到马路上打车。

况且问托尼借钱也就罢了,他们的关系本就像是亲人一样亲密,但她一点也不想问提姆借钱。

她自己也说不明白为什麽,她总是希望与提姆站在同等的位置上,而不是总无条件享受着他对自己号好。

嗯,一定是因为,要是用布鲁斯韦恩的钱收购哥谭日报,结果还用来曝光布鲁斯韦恩,这样的行为布鲁斯韦恩是绝不会同意的,所以她才觉得不好。

她到冰山酒吧的时候天已经黑了,天黑的酒吧正好是最热闹的时候,她刚进酒吧大门,便能听见里头动感十足的音乐声,感受到里头纸醉金迷的气息。

这样的热闹,总她回想起在仙宫的日子。

她从前总是喜欢与瓦尔基里或是希芙,在庆典之上喝得烂醉如泥,索尔每每都喜欢进来插一脚,但一定被瓦尔基里嫌弃地赶走。

洛基呢,洛基喝酒的时候也很安静,不想索尔一样吵闹,希芙虽然讨厌他,也会装作没看见。

他喝了几口酒之後,总会变得异常开心,他不再满身是刺满口谎言,平日里总是藏在心底的话,也会在这时候一股脑说出来。

这是他们兄妹罕见的和谐时候。

她并不觉得酒吧的音乐刺耳,毕竟在她看来,中庭的音乐,怎麽也不会比节日的号角,与击鼓声声在耳边长鸣让人难以接受。

她穿过人群来到吧台前头,看向酒保正准备开口打听消息,此时一个穿着褐色皮夹克的英俊黑发男人,便走到她身边坐下,支着一只手臂侧着脸看向她笑道:“想喝什麽,我请你?”

男人黑发蓝眼,眉眼是与提姆截然不同的气质。

他的身材更为健硕,胸前肌肉的纹路不算清晰,但在T恤之下也隐约可见,肩膀较为宽厚,但也不算过于壮硕。

他的气质与提姆的温柔不同,是从内到外的狠厉,但最为让人无法忽视的,便是他额前挑染的白色,便是这搓毛,让芙蕾雅忍不住多看了两眼。

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,眼前的男人都拥有一张,十分轻易便能迷倒不少女性的脸。

要是换做别人,这时候可能真的会点点头,想着展开一段仅此一夜的恋情。

芙蕾雅伸出手指摸了摸包里的亚克力,有着与寻常人完全不同的脑回路。

她倒不反感被人搭讪,但她今天可不是来玩的,被人搭讪只会给她添麻烦。

她觉得男人很多时候都普信且麻烦,何况眼前这个可能还是个有自信资本的帅哥,为了避免麻烦,她坚定且直白地说出一个善意的谎言,她语气认真,且後退几步,显得有些嫌弃,她说道:“对不起,我喜欢女孩子。”

杰森陶德,他看到德雷克‘暗恋对象’,想要过来搞点有趣的事情。

对杰森来说,被女孩拒绝其实也没什麽,但他怎麽也没想到,女孩不仅干脆,而且她的表情满脸都写着嫌弃。

杰森免不了陷入了自我怀疑的怪圈。

难道他真的很讨人厌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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